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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方雨

红色警报虎口夺粮,黑出租 微面拉货的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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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6: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法实施条例 第54条 规定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想办法做个行李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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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16: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我们的车车只不过自重才1.05吨,就收220元养路费。那些高级轿车都快两吨了才收110元。。。。。。。真不知道这是什么狗屁ZC。
发表于 2007-2-2 16: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车里拉几盆花(体积大点的)都TMD不行!!!!:@ :@ :@
发表于 2007-2-2 16: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都说的不明不白  他们要罚总会找到借口的 
发表于 2007-2-2 16: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怎么区别 货和行李  货等与行李吗?  我放自己的几个行李包也要罚吗?
发表于 2007-2-2 19: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07-2-2 20: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绿皮黑盖,想钱想疯了,还是叫他老妈去接客好了,不要起来做狗了,我日他妈:@ :@ :@
发表于 2007-2-2 20: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汪长有 于 2007-2-2 15:27 发表我爱国,但不爱dang

 

偶也是!!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7-2-2 21: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们这是年底了,那些鸟人靠着这个发奖金呢、、、大家都小心吧、、、一般不拆座位是可以拉点货的,查到就说是自用的嘛!:lol
发表于 2007-2-2 21: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瞧这什么世道,反抗!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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