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违章通知喊我去支队接受处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仔细看了看时间和地点(长江一路鹅岭附近13军门口那个有红绿灯的路口),回忆了一下,我知道怎么回事了——原来我进入指示左转的导向车道向前直行了!可当时是绿灯啊,左转车道又没车,空着的,我只是借道而已,又没挡住别人左转,我*,这也罚?我同事说,有的地方可以这样借道,但这是北京的罚法,咱们重庆也照搬了。
俺是守法公民,错了就认罚,200元,扣2分,去银行交钱!俺连辩解都没辩解(其实是警察叔叔压根就不给你对话的机会,开单走人,后面还有很多人排队呢)。
可是,交钱回来之后俺百思不得其解,如果占用非前进方向的导向车道是错的,那么,加州到电子校那个路口的右转车道常年都被直行车辆占着,啷个就没人管?重庆有多少路口的“导向车道”会给转弯车辆空起?我转弯时谁让过我?恐怕都是被直行车辆占着吧?他们那些人如果被罚过,重庆的司机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违章!
所以,我的结论是,大部分违章是得不到纠正和惩罚的,但警察哪天不开心要想罚你,你就是倒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