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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家车拉自家货,算不算非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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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10: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家车拉自家货,算不算非法运营?

2008年03月14日1:27:00 重庆晚报

  自家车拉自家货

  “买配送车是图自家拉东西方便,没想到竟被运管部门扣车罚款。”3月10日,开县孵化种鸭的傅刚和万州配送润滑油的张小云都遇上心烦事——他们配送自己的鸭和润滑油,被开县运管所认定是非法营运,分别罚款1500元和2000元。他们认为罚得冤,准备与开县运管所打一场行政官司。

  ◆投诉者:

  免费配送车路上被扣

  开县赵家镇种鸭孵化场老板傅刚介绍,10日下午2时许,他从赵家镇自家种鸭孵化场用自己的长安配送车,给县城一养殖户送刚孵化出的小鸭和种鸭蛋,车到高速路口收费站被县运管执法人员拦截,并以无营运证为由将车扣留。“耽误了配送时间,开县养殖户退回了这车货,给我造成极大损失。”傅刚说。

  傅刚被扣车的同时,万州经销润滑油的老板张小云也遭遇同样的事情,他从万州用自己的配送车给开县客户送样品时,也被扣车。

  开县运管所给两人分别作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分别罚款1500元和2000元。

  “自己的车送自己的货,怎成了非法营运呢?”两人感到很疑惑:为了经营安全方便,配置的小型货车是对客户免费送货,怎么会成了营运车辆?

  ◆运管所:

  配送车运输具经营性

  开县运管所张副所长称,运管所对两人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认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营利,傅刚和张小云配送鸭和润滑油的行为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也就是与其有购销关系的消费者提经营服务,其目的具有明显的营利性和经营性。他们的配送车送货上门虽然不直接收费,但运费必然计入经营成本,所以,应认定其为消费者运送货物中变相发生了费用结算。

  ◆车老板:

  配送车营利证据不足

  傅刚和张小云认为,2006年10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理》第八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客运、货运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道路运输服务的行为。本案中,两辆涉案车无任何运输收费,谈不上将运输产生的费用加入产品成本中,加价卖给客户,因此不能认定为营运运输。

  他们还认为,他们送的货都是统一价格,如果运输费用计入成本,应该随距离长短的变化,货物价格也发生变化,显然他们不适合此情况。

  “就算运费计入经营成本,但执法人员必须得拿出充分的证据,而不是进行主观推断。”张小云和傅刚还称,就凭执法人员照张像,检查车上的货物后就认定是非法营运明显是证据不足。

  ◆律师:

  难定“是非”不应处罚

  《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营业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那么,用自己车辆为自家商店购货服务,没发生单独运费结算,是否属于营业性运输?批发商用自有车辆向零售商配送商品,同样没发生单独运费结算,商品价格和零售商自行进货一致,这又是否属营业性运输?

  开县运管所蔡所长说,因法律法规不完善,地方运管部门因此类问题常与车主纠纷不断。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周宏律师认为,行政管理部门在认定“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过程中,一要严格依法办事,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范围;二要根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参照“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对于难认定“是非”的,一般不实施行政处罚,以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执法部门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是营运性车辆才能罚款,而不是让车主去证明自己属非营运性质。

  记者 杨登权 报道摄影


  声音

  渝中区王先生:由于我市缺少对营运与非法营运界定的法律法规细则,大量生活、生产中的私人或单位运输难以界定是否属于营运。例如单位的通勤车,学校的校车,其服务对象明显是针对单位自己职工或学校师生,这类车一般不收取费用,难以认定其商业价值,应该不属营运,但在日常执法中,这类车被运管部门判定为营运运输车辆。

  江北区陈女士:自家商店的运输车将顾客所需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返回时再运一车自己生活所需的蔬菜,算不算非法营运呢?这些问题都需要立法细化。

  烟草配送车被罚款

  烟草公司上诉失败

  2007年4月份,陕西省铜川市烟草公司宜君分公司的两辆烟草配送车,被宜君县运管所以“无道路运输证”(俗称营运证)为由查扣。随后,宜君烟草分公司的法律顾问向宜君县运管所递交了法律意见书,表明所扣车辆为非营运车,应予放还。宜君县运管所4月22日将两车放还,但又作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宜君烟草分公司罚款1.6万元。

  烟草公司表示,公司是国营烟草专卖公司,为了经营安全方便,单位配置的小型卷烟配送车辆,是系统内部免费运送,所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非营运车辆,运送路线从宜君分公司到各个网点,多年来一直正常运行。遂向宜君县交通局提出行政复议,后向宜君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均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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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4 10: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长安车主买车可能都是因为该车人货两便,而且多是为自己拉货,那些晕官却认为俺们是非法营运,动不动就罚个万八千的,真的是可恨!可恶!我操他八辈子的妹儿!!!
发表于 2008-3-14 1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罚他妈卖批

所以说要到江湖那里去买防盗牌照随时都可以下了去撞那些批贱相:knife: :knife: :knife:
发表于 2008-3-14 10: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和谐,很伟大!
发表于 2008-3-14 12: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经商,也不用车载货,但是我觉得这个《道路运输证》是个畸形产物,凭什么要办这个证交这些费?人家运输的货物没有少交你 Z F 一分的税收你就没有资格去查。有些GWY真的太不像话,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来收拾人民,把行政手段当作创收工具这种人该拉去枪毙几个。
发表于 2008-3-14 12: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运管有种就抓那种16轮的超载100%以上的大货:@ :@ :@
发表于 2008-3-14 14: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算的。。。
发表于 2008-3-15 08: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搞钱的事情,我们的ZF没得放脱了的,都没有对不对这个说法了。
发表于 2008-4-17 00: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安之星II(私人)办营运证麻烦吗,费用贵吗? 要是比较撇托,以后我买了长安车,去办个那个营运证算了,我们小企业,经常会拉点自己公司的货给客户送去,动不动就逮到罚款,简直没法活了。而且,心里一直有那个阴影,整天让人提心吊胆的。
发表于 2008-4-17 01: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办理营运证不贵,每个月的运管费也不高,但是一旦确定你的车子是营运性质的话,不是每个驾驶员都能开的,驾驶员必须办理货运或者客运准驾证,并且每年都要年审.客运的准驾证对驾驶员要求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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