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车友会

 找回密码
 欢迎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445|回复: 1

车船税不在征期不征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18 14: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5月份刚上的车险,如果到明年5月再缴车船税,会不会被罚啊?”今年7月1日起,车船使用税将随交强险同时缴纳。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目前北京地区车船使用税新规定还未出台,所以很多细节目前还无法透露。
  
   昨天,地税局地方税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暂缓征收了2007年度的车船使用税。新车船税的税额标准和具体征收办法还在制定中,因此,7月1日起购买交强险的车主也暂时不能缴纳车船税。因为目前不在征税期,车主不用担心滞纳金的问题。待新车船税的税额标准和具体征收办法年内出台后,车主则需缴纳2007年全年税款。
大家正在看
发表于 2007-6-18 15: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TM的吃慌了,早就收了。而且是年年翻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欢迎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长安车友会 ( 渝ICP备06005564号-1 )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1124号

GMT+8, 2024-5-19 20:4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