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车友会

 找回密码
 欢迎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50|回复: 9

燕长风向大家问好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5 10: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12-4-5 18: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首都的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5 18: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滚蛋,卖保险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5 18: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跑黑车出事故三者险、座位险啥的保险赔么?请详细讲一下相关保险知识呗!{:soso_e183:}{:soso_e183:}{:soso_e181:}
1957.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5 18: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的阿酷 发表于 2012-4-5 18:37
滚蛋,卖保险的..........

不要这么粗鲁! 10951.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0: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慕C 发表于 2012-4-5 18:10
是首都的么?

恩,北京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0: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的阿酷 发表于 2012-4-5 18:37
滚蛋,卖保险的..........

您这说的有点不对了,俺不是卖保险的啊

只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尽量帮助大家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0: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吉星高照 发表于 2012-4-5 18:58
跑黑车出事故三者险、座位险啥的保险赔么?请详细讲一下相关保险知识呗!{:soso ...

  此种情况如何赔付,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是按比例赔付。理由为:尽管因投保人自称是家庭生活用车导致保险公司少收保费,但毕竟上了保险,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公司应该承担风险。因此,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应按实缴保费与应缴保费的比例赔付。可能会出现20%的免陪
    第二种是拒赔。理由为:根据《保险法》第16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而此案“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结论:依据投保人属于故意隐瞒车辆营业的性质,保险公司按第二种意见拒赔是合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9 21: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1:}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8 02: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回,这个真得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欢迎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长安车友会 ( 渝ICP备06005564号-1 )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1124号

GMT+8, 2024-5-4 10:1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