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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300路桥费的最新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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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0: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政部下发通知 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   
  (2009-02-19)
   

  
为规范交通和车辆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对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行政区域出台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逐项重新审核,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要一律取消;属于重复设置或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不合理收费,也应清理取消;对收费标准过高的,要本着切实减轻社会负担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公路和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部门要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监察、纠风、审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清理工作。按照清理规范的原则和政策界限,对本地区所有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管理的措施。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清理情况,包括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涉及收费金额以及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分别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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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0: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好消息
发表于 2009-2-20 00: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的通知

财综[20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厅(局、委)、监察厅(局、委)、纠风办、审计厅(局),上海市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
  为规范交通和车辆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size=+0][2008]37号)精神,决定对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行政区域出台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逐项重新审核,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要一律取消;属于重复设置或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不合理收费,也应清理取消;对收费标准过高的,要本着切实减轻社会负担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二、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公路和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监察、纠风、审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清理工作。按照清理规范的原则和政策界限,对本地区所有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管理的措施。对确需保留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各级财政、价格、监察、纠风、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非法设立收费项目。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和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乱收费的举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清理情况,包括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涉及收费金额以及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分别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发表于 2009-2-20 09: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降还是涨也,搞不懂了啥,国家政策是好的,下到地方就变味了,上有政策是下有对策。
发表于 2009-2-20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1哦哦哦哦哦
发表于 2009-2-20 15: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好多钱
发表于 2009-2-20 18: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快结论就下来了  2300不属此列:lol
发表于 2009-2-20 19: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蛇鼠一窝!
发表于 2009-2-21 17: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是不是还是要交2300,我今天才把钱给别个帮我交,如果不交了我好叫那人退我钱也
发表于 2009-8-13 15: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我还看到电视都演老关于路桥的事,有个负责人出来说老半天,意思就是2300还是优惠老的价格,不得调老
我这个月路桥还没交,从北环到巴南都遭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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