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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xh2597664 于 2008-7-2 14:22 发表 顶起哈
你都不会整QQ,恼火
原帖由 别看我 于 2008-7-2 21:31 发表 好样的。。。干脆我们做一个通缉帖。。以后看到奔奔就给他贴一张。。。。把论坛地址和群号码留起。。让他来自首。。。
我觉得可行,具体你来办
原帖由 别看我 于 2008-7-6 12:46 发表 我还是喜欢这种标。。。
喜欢的话再叫不会修车发点,怕以后有新队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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