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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过户期间出险,该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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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7: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于:车盟网

“这次我很想讨个说法。”电话里,李先生的口气非常坚决,“既然车险保单仍然有效,保险公司就该做出理赔,不能由于保单没有及时随汽车过户为由,而拒绝理赔。车险本身就是时时刻刻替车主减少事故损失的,难道保险公司就能任由这类车险真空期的存在而无动无衷吗?”

  原来,李先生前不久从徐先生处购入一辆轿车,当时双方约定汽车交给李先生使用,车险过户手续按部就班地处理。但前几天汽车遭遇碰撞事故了,李先生被判定承担事故主责。当他索赔时,却被告知由于保单没有过户成功,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事故损失款。

  “这条款不合理。原本有车险保障的汽车却因为转卖而不得不在一段时间内失去车险保障。这笔保费赔偿该怎么算?车主可是缴纳一年保费,车险保单也该一年365天每时每分承担理赔责任;车主的理赔权益该如何维护,难道汽车转卖就能令车险保单暂时失效,新车主的理赔权益为何要无故受损呢?”这次,李先生决心要挑战这项传统理赔判例。

  车险条款“自相矛盾”?

  走进相关保险公司的理赔大厅,李先生的眼神充满自信。他询问说:“车险是保障汽车损失得到赔偿,还是保障合同规定的承保车主财产损失得到补偿?”这句话看似意思相近,却折射出车险理赔的重差异,更是这类事故理赔与否的关键。

  当时李先生有点急了,他认为车险过户的剩余保费转让本该是车主间的事情,车险过户只要去保险公司登记保单变更手续就足够了。但这绝不该影响汽车的出险理赔,只要车险保单仍然有效,汽车一旦出险受损,车险就该承担理赔责任。

  理赔该多为车主着想

  而理赔人员仍以车险条款规定为由,拒绝理赔。李先生立刻反问说,车险条款的解释也能从侧面说明他能得到理赔。即便车险购买人仍是徐先生,就当是他把汽车借过来使用,如果汽车出险受损,保险公司也顶多按照非约定驾驶员出险事故给予理赔。保险公司该把理赔款先交给徐先生,再由他转交给李先生。而理赔人员却认为李先生强词夺理,但从车险条款规定而言,李先生只是活学活用车险条款,颇有几分道理。

  至今,双方没有协商出一个合理的理赔结果,但保单未过户的二手车理赔事宜是否该得到理赔,如何捍卫新车主的理赔权益,确保车险保单不因汽车转让而出现理赔真空期,的确是保险公司应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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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7: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7-7-11 18: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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