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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抛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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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3 16: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超员大客车高速公路上抛锚竟指挥旅客帮忙推车

 

  高速交警提示一定要及时准确报警

  浙江在线6月12日金华讯(通讯员骆国夫)6月12日凌晨,一辆核载53名乘客,实载66人的大客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上,忽然发生故障抛了锚,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都利用用机或者是高速公路上的“SOS”急救电话求救或报警。

  可今天这位驾驶员不是这样做的,他指挥十余人旅客下车帮忙推车不算,幸亏高速交警和高速施救人员及时赶到,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当日凌晨2时50分,安徽籍驾驶员沈某驾驶的“皖S16906”号大型客车从安徽驶往义乌,行驶至杭金衢高速公路距浦江出口600米左右的地方,车辆因油管中进入空气,一下子熄火了。

  后来赶到的高速交警和高速施救人员及时发现,司机不仅没有报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做好安全措施,反而指使十余名旅客下车推车。高速交警和施救人员立即拉响警笛做好预警,提醒后方驾驶员注意,使该大客车安全转移到了浦江出口。

  沈某向交警解释道:“我想只有五、六百米的路了,推下去很快的。”金华高速交警对的大客车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00元并记6分的处理,同时也处理了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报警注意:第一车辆故障第一应将车上人员转移高速公路护栏外面安全的地方;第二是做好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如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放好三角警示板;第三是报警,高速公路报警电话是96122,报警人要尽量提供警情发生的确切位置,越快越好,早一分报警多一分安全,24小时有警车和施救车辆巡逻。报警内容要具体,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有人员伤亡的,。因为民警将根据报警内容的情况和程度调动不同施救力量和警力出警,如果报警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势必影响警情的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加通知120;起火,加通知119;炸胎,加通知轮胎抢修车;车不能开了,加通知拖车;翻车,加通知吊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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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3 16: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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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3 17: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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