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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未碰撞 第三者责任险仍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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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 10: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2006年2月,福州的王某驾车在一路口转弯时,驶入对面车道想超车。
  
    恰在此时,迎面驶来了一辆小轿车。眼看就要相撞,小轿车司机立即猛打方向盘避让王某驾驶的车辆,结果导致自身车辆侧翻,车身受损,副驾驶位的乘客受伤。交警认定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经过协商,王某赔付伤者3万多元。事故发生后,王某便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
  
  结果:该保险公司查勘人员认真审查了事故的全过程,最后认定事故中双方车辆并没有发生相撞,第三者的损失不属直接损毁,拒绝赔付。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拨打本报“小郭说险”栏目热线求助。在咨询多家保险公司及律师以后,王先生再次与保险公司协商,最终获得了理赔。
  
  各保险公司:投保车未受损 也要理赔
  
  由于这起事故并非两辆汽车直接碰撞,而是由于一辆车紧急避险而导致车损,保险公司为何要以第三者责任险承担理赔责任呢?
  
  不少保险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保险法》相关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或他所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予以承担。
  
  此外,法规并没有规定车辆碰或没碰到是否是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也没有对此类案件列为除外责任,因此保险公司要理赔,上述那家保险公司最初拒赔并不合理。
  
   律师: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应该赔保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的王凌律师表示,根据《保险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小轿车翻车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某承担。而王某的这一赔偿责任是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过程中产生的,他已将这个风险进行了转移,所以,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次翻车事故中所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些不负责任的保险公司往往会利用一般人对保险知识欠缺的机会,大玩文字游戏,让投保人找不到方向,然后再随便找个理由,拒绝承担相关的保险责任。
  
   □提醒
  
  车主在行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少一点强行变道超车,少一点占小便宜的心态,道路交通就能更加畅通无阻,车主也就能少为交通事故理赔事宜操心。
  
   □小贴士
  
  “紧急避险”成立有条件
  
  车险专家提醒,并非车主只要紧急避险,就由肇事车主全部承担事故损失。
  
  根据紧急避险的评判标准,紧急避险的产生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险情的客观存在性,而不是臆想的或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危险;2.为了避险不得已采取突发性行为;3.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紧急避险一定要适当合理,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交通法规,遇到险情时,以制动停驶为主要方法,切不能自作聪明,抱有侥幸心理而加速避让,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概率急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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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 14: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顶顶
发表于 2007-6-13 15: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victory: :victory:
发表于 2007-6-13 15: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
发表于 2007-7-20 07: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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