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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车友会】版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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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12: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主须知: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帖移帖,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版主并不一定是最高水平,但必须能够欣赏最高水平。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显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要懂得运用民主集中制。


版主选拔标准:
1.有优秀的管理能力,能将所安排的工作做得最好!
2.保证一定的上网时间,最少20小时/周。
3.没有违反论坛规定的记录。
4.公平公正。
5.在论坛有一定影响和威望。
6.能团结网友,及时回复网友的问题和建议,并能及时与论坛管理人员沟通。
7.专业栏目论坛工作人员必须由业内相关专业在职人士担任(如“维修保养”版)。


版主申请制度:
1.在本论坛注册时间一个月以上、上站次数50次以上、发表文章100篇以上,有良好文化修养、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亲和力,对本版有浓厚兴趣,有足够时间、精力履行职务,认可本论坛规定的注册用户均可申请。特殊情况下可由管理员直接任命版主。
2.按规定到“站务处理”版提出版主申请或向超级版主发站内短信申请。版主申请帖应包含以下几点:
      昵称:
      QQ号:
      E-MAIL:
      申请版面分区及名称:
      每周上网时间:
      是否有担任过版主的经验:
      申请担任该版版主的理由:
      如果当选,您将怎样行使您的版主权利(您的管理原则):
      是否在其它论坛担任版主(是请写清网址及版面名称):
3.管理员在申请人提交版主申请帖后7日内给予公开明确的答复。同一用户申请失败后一周内不允许再次申请。
4.版主任期为半年,含试用期30天。试用合格留用者不再另行公布,试用不合格的,由管理员另行发帖公告,并重新招聘。版主任期届满前15天如不发帖申明去职,视为申请留任。版主可无限期留任。

5.必须是金牌会员以上会员方能申请版主

6.在其他汽车类论坛担任版主的,不予以批准担任本论坛版主。

版主免职规定: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长安车友会]论坛管理章程,做出任何损害国家、社会、他人的行为,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
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4.严重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5.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
6.参与争吵并被反应查证2次以上。

7.兼任其他汽车类论坛版主的。
有上述情节之一的,免去版主,由管理员或总版主在“站务处理”版发布公告,说明原因。


版主辞职规定:
1.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站务处理”版发帖或通过短消息向管理员提出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在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
2.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3.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帖申请,管理员应优先考虑任用。


版主负责制度:
1.论坛生存的根本就在于兼容包并,允许各种观点的共存。各位版主应以此为基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例,在把握大局的情况下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2.各版主不得将版主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管理员请示。
3.各版主要尊重用户的劳动,不得滥用权力,要尽可能的避免直接删除主题。 若必须删除或处理会员,必须提供完整的可参考的证据。
4.版主要注意保持形象,不得污言秽语,或信口开河,搅乱视听。
5.版主在发表文章时不得有违反国家规定和论坛规定的内容。
6.严禁在论坛内部论坛里进行相互攻击版主等行为,严禁对外造成论坛内部版主不团结局面的一切其他行为。
7.严禁在没有经过[长安车友会]管理团队同意时自行修改管辖栏目相关参数。
8.严肃请假制度,因事不能管理必须向管理员请假,并寻找可以接替的版主进行管理,请示管理员批准。
9.各版主负责维护论坛内的秩序,对违反规定的帖子做出相应的处理,具体参考“违规贴(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及处理”。
10.负责调动用户参与讨论的积极性,调解用户之间的矛盾,并对论坛讨论的方向加以引导和影响。
11.负责对论坛内优秀主题的整理,并有为有特殊贡献的用户报请站长奖励的权力。
12.负责搜集与本版面相关的信息,并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


版主考核制度:

一、基本评定:
1.上线时间 平均每日在线2小时,(至少3天出现一次,每次2个小时以上)最后一次登陆时间大于7天且无请假记录者,视为严重失职,按相应规定罢免。
2.违规操作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评定和处罚。
3.多次受到同学的合理投诉,或经现有管理团队的弹劾,并在核实中证实、将受到免职的处分。
4.在论坛中有重大错误,可能会影响管理团队的形象与威信者,将受到免职的处分。
5.试用期版主在试用期间无法得到现有版主的认可,或有无法继续满足申请条件,将考虑撤消版主职位。
6.连续7天不在所管辖的论坛出现/参与讨论,事先并无请假者,将受到警告的处分。
7.版主对所有帖子操作均要写明原因,没写明原因者操作给予警告。
8.版主不得对自己所发的帖子加精(如果该版有多个版主可由其它版主加精,如没有可联系管理员),与版块管理无关的帖子置顶不得超过两天。
9.[长安车友会]论坛将不定期进行版主考核与评定,决定现有版主的留用与开除、升迁与降级。

10.禁止出现泄密情况,违者将受到警告,降级或开除的处罚。
11.因故意泄露密码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将根据损失的程度给予处罚。
12.本月新上任版主不参加当月考评
二、优秀评定:尽版主职责,工作负责,表现突出,评价良好,成功组织活动等。
1.基本考核达到优秀
2.在一个考核时间段内,版主每天至少要发帖 1 个,例:考核期如果为30日,即必须发帖30个。
3.版主应当经常性登陆“站务处理”版,参与讨论。对论坛事务有一定了解。

声明:
1.其他未尽事项和特殊情况由论坛管理人员讨论决定,并公告于“站务处理”版实施。
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归[长安车友会]论坛,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

违规贴(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及处理
1.严禁贴
(1)政治、军事、宗教类文章;
(2)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4)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5)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有损于本论坛正常运行和权益的言论。
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但事先要保存拷贝,事后报总管备案。 同时将发表用户记录以让管理员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处理。

(6)诋毁本会声誉的文章。视情节严重,版主可以考虑删除主题,封杀ID,如有疑义,可以向[长安车友会]管理团队反映。
2.非主题贴
(1)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
(2)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
对以上非主题贴,应当及时转移至相关版面,无相关版面的转移至灌水版,或予以删除。
3.灌水贴
(1)发在原创版面的转载文章;
(2)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三篇的文章;
(3)各版面每天超过十篇的文章;
(4)发在二个(含)以上版面或同一版面的重复文章;
(5)他人已发过的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6)空洞、无实际意义、质量极其低下的所谓文章;
对以上灌水贴,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转移至灌水版。
4.垃圾贴
(1)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的文章;
(2)排版混乱、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
(3)图象不能显示或显示过慢的文章;(图象主要是从别站引用经多人反应无法打开)
(4)主要内容为显示网址的文章;

(5)标题及内容同时出现群号等类似内容的文章;

(6)试发贴;
(7)空贴。

对以上严禁贴、非主题帖、灌水帖、垃圾帖,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对发布或转移于“灌水”版的非主题帖、灌水贴,按“闲话灌水”版的规定办理。
①移帖要求:凡发现与本版内容不符,且适合放在其它版块的贴子,要及时转移贴子,简要说明移贴理由,同时选择短讯通知用户。
②删帖要求:凡发现涉及政治敏感内容、色情、及与[长安车友会]论坛要求相悖的帖子,要及时删除,删帖时简要说明理由,按扣分标准适当扣分,不用通知用户。
③扣分标准:一般违规帖子可以按论坛设定的默认分值扣分;特别严重的违规帖子,可以适当提高扣分分值,但最高不宜超过30分。对情节严重的用户,版主可向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
论坛的所有版主随时保持巡坛状态,负责论坛的信息安全工作。注意把握好“能锁不移、能移不删”的原则,凡是非法帖子,做到有帖必删,惩前毖后。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禁止发言

版主禁止用户发言必须给一限定期限。每次做出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的处罚后,必须发帖加以说明并短信息告知相关当事人。

发表于 2006-11-15 13: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06-11-15 21: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老子的,东西多也
发表于 2006-11-15 22: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看来自己还要多努力!
发表于 2006-12-26 19: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嘛。我就是个反面教材哟!大家切记切记。
发表于 2007-3-9 23: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lol
发表于 2007-3-12 22: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L 学习了,我会努力的.
发表于 2007-3-14 14: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盛读十年书啊 我会努力搞好我的分会 如果我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平
发表于 2007-3-26 20: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长安公司一名员工,对长安的新车,新发动机很了解,参与过新品车开发的实验,我看到其他版块上面所以说的问题我都很清楚,作为一个长安的员工,有些汽车的毛病我可以象你们作些很有必要的解释,能否给你个类似职称的东西或者类似技术顾问头衔。请回话,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20: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安新车』 版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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