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车友会

 找回密码
 欢迎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308|回复: 6

【投保汽车保险七注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27 14: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保汽车保险七注意】

朋友,当您投保汽车保险时,您知道应当注意什么吗?

  第一、莫重复投保。


  就是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如某
人为自己的车先后在两个保险公司投了保,幻想到时能得到保险公司双份
赔偿。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
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
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第二、莫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如某司机的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
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
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
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
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第三、莫保险不保全。


  一些人为节省一点钱,总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
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
任,假如真的车辆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
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他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补偿。  


  第四、注意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总认为拖两天没关系。这
些司机朋友不知想过没有,如真遇上飞祸降临,岂不是大事晚矣。如某市
一个体司机保险到期后,没能及时续保,偏偏这时候出了车祸,造成一死
二伤的惨剧,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余元。保险公司也爱莫能助。该司机后
悔不已。


  第五、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自今年4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的保险单证,原
有各保险公司印制的同类空白单证自今年5月1日起停止使用。当您接到保
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
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x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
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第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当您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
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
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第七、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
的人为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
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在此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千
万不要耍小“聪明”,到头来落个鸡飞蛋打,后悔晚矣。


【车辆保险投保最佳的五个方案详解】

【车辆理赔完全手册】





[ 本帖最后由 不会修车 于 2007-7-27 15:17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4 10: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哈
发表于 2008-3-6 09: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学问了!^_^:lol
发表于 2008-3-11 14: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QQ_happy:
发表于 2008-3-11 14: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仔细看看.
发表于 2008-4-24 12: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加油啊,我昨天顶了半天还是给别人当炮灰了。。。
发表于 2009-3-14 12: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支持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欢迎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长安车友会 ( 渝ICP备06005564号-1 )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1124号

GMT+8, 2024-6-2 23:2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