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修车 发表于 2006-11-15 12:33:34

【长安车友会】版主管理制度

<P><FONT size=3><STRONG>版主须知:</STRONG><BR>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BR>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帖移帖,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BR>3.版主并不一定是最高水平,但必须能够欣赏最高水平。<BR>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显你的形象。 <BR>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BR>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BR>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BR>8.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BR>9.不要参与骂战,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BR>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要懂得运用民主集中制。 </FONT></P>
<P><BR><FONT size=3><STRONG>版主选拔标准:</STRONG><BR>1.有优秀的管理能力,能将所安排的工作做得最好! <BR>2.保证一定的上网时间,最少20小时/周。 <BR>3.没有违反论坛规定的记录。 <BR>4.公平公正。 <BR>5.在论坛有一定影响和威望。 <BR>6.能团结网友,及时回复网友的问题和建议,并能及时与论坛管理人员沟通。 <BR>7.专业栏目论坛工作人员必须由业内相关专业在职人士担任(如“维修保养”版)。 </FONT></P>
<P><BR><FONT size=3><STRONG>版主申请制度:</STRONG><BR>1.在本论坛注册时间一个月以上、上站次数50次以上、发表文章100篇以上,有良好文化修养、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亲和力,对本版有浓厚兴趣,有足够时间、精力履行职务,认可本论坛规定的注册用户均可申请。特殊情况下可由管理员直接任命版主。 <BR>2.按规定到“站务处理”版提出版主申请或向超级版主发站内短信申请。版主申请帖应包含以下几点:<BR>      昵称:<BR>      QQ号:<BR>      E-MAIL:<BR>      申请版面分区及名称:<BR>      每周上网时间:<BR>      是否有担任过版主的经验:<BR>      申请担任该版版主的理由:<BR>      如果当选,您将怎样行使您的版主权利(您的管理原则):<BR>      是否在其它论坛担任版主(是请写清网址及版面名称): <BR>3.管理员在申请人提交版主申请帖后7日内给予公开明确的答复。同一用户申请失败后一周内不允许再次申请。 <BR>4.版主任期为半年,含试用期30天。试用合格留用者不再另行公布,试用不合格的,由管理员另行发帖公告,并重新招聘。版主任期届满前15天如不发帖申明去职,视为申请留任。版主可无限期留任。</FONT></P>
<P><FONT size=3>5.必须是金牌会员以上会员方能申请版主</FONT></P>
<P><FONT size=3>6.在其他汽车类论坛担任版主的,不予以批准担任本论坛版主。</FONT></P>
<P><FONT size=3></FONT></P>
<P><FONT size=3><STRONG>版主免职规定:</STRONG><BR>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长安车友会]论坛管理章程,做出任何损害国家、社会、他人的行为,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 <BR>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BR>4.严重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BR>5.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BR>6.参与争吵并被反应查证2次以上。</FONT></P>
<P><FONT size=3>7.兼任其他汽车类论坛版主的。<BR>有上述情节之一的,免去版主,由管理员或总版主在“站务处理”版发布公告,说明原因。</FONT></P>
<P><BR><FONT size=3><STRONG>版主辞职规定:</STRONG><BR>1.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站务处理”版发帖或通过短消息向管理员提出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在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 <BR>2.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BR>3.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帖申请,管理员应优先考虑任用。</FONT></P>
<P><BR><FONT size=3><STRONG>版主负责制度:</STRONG><BR>1.论坛生存的根本就在于兼容包并,允许各种观点的共存。各位版主应以此为基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例,在把握大局的情况下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BR>2.各版主不得将版主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管理员请示。 <BR>3.各版主要尊重用户的劳动,不得滥用权力,要尽可能的避免直接删除主题。 若必须删除或处理会员,必须提供完整的可参考的证据。 <BR>4.版主要注意保持形象,不得污言秽语,或信口开河,搅乱视听。 <BR>5.版主在发表文章时不得有违反国家规定和论坛规定的内容。 <BR>6.严禁在论坛内部论坛里进行相互攻击版主等行为,严禁对外造成论坛内部版主不团结局面的一切其他行为。<BR>7.严禁在没有经过[长安车友会]管理团队同意时自行修改管辖栏目相关参数。 <BR>8.严肃请假制度,因事不能管理必须向管理员请假,并寻找可以接替的版主进行管理,请示管理员批准。 <BR>9.各版主负责维护论坛内的秩序,对违反规定的帖子做出相应的处理,具体参考“违规贴(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及处理”。<BR>10.负责调动用户参与讨论的积极性,调解用户之间的矛盾,并对论坛讨论的方向加以引导和影响。 <BR>11.负责对论坛内优秀主题的整理,并有为有特殊贡献的用户报请站长奖励的权力。 <BR>12.负责搜集与本版面相关的信息,并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 </FONT></P>
<P><BR><STRONG><FONT size=3>版主考核制度:</FONT></STRONG></P>
<P><FONT size=3>一、基本评定: <BR>1.上线时间 平均每日在线2小时,(至少3天出现一次,每次2个小时以上)最后一次登陆时间大于7天且无请假记录者,视为严重失职,按相应规定罢免。 <BR>2.违规操作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评定和处罚。 <BR>3.多次受到同学的合理投诉,或经现有管理团队的弹劾,并在核实中证实、将受到免职的处分。<BR>4.在论坛中有重大错误,可能会影响管理团队的形象与威信者,将受到免职的处分。<BR>5.试用期版主在试用期间无法得到现有版主的认可,或有无法继续满足申请条件,将考虑撤消版主职位。<BR>6.连续7天不在所管辖的论坛出现/参与讨论,事先并无请假者,将受到警告的处分。<BR>7.版主对所有帖子操作均要写明原因,没写明原因者操作给予警告。<BR>8.版主不得对自己所发的帖子加精(如果该版有多个版主可由其它版主加精,如没有可联系管理员),与版块管理无关的帖子置顶不得超过两天。<BR>9.[长安车友会]论坛将不定期进行版主考核与评定,决定现有版主的留用与开除、升迁与降级。</FONT></P>
<P><FONT size=3>10.禁止出现泄密情况,违者将受到警告,降级或开除的处罚。<BR>11.因故意泄露密码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将根据损失的程度给予处罚。<BR>12.本月新上任版主不参加当月考评<BR>二、优秀评定:尽版主职责,工作负责,表现突出,评价良好,成功组织活动等。 <BR>1.基本考核达到优秀 <BR>2.在一个考核时间段内,版主每天<FONT color=blue>至少</FONT>要发帖 <FONT color=red>1</FONT> 个,例:考核期如果为30日,即必须发帖30个。 <BR>3.版主应当经常性登陆“站务处理”版,参与讨论。对论坛事务有一定了解。</FONT></P>
<P><FONT size=3></FONT></P>
<P><FONT size=3><STRONG>声明:</STRONG><BR>1.其他未尽事项和特殊情况由论坛管理人员讨论决定,并公告于“站务处理”版实施。<BR>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归[长安车友会]论坛,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FONT></P>
<P><FONT size=3></FONT></P>
<P><STRONG><FONT size=3>附:</FONT></STRONG></P>
<P><FONT size=3>违规贴(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及处理<BR>1.严禁贴 <BR>(1)政治、军事、宗教类文章; <BR>(2)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BR>(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BR>(4)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BR>(5)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有损于本论坛正常运行和权益的言论。 <BR>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但事先要保存拷贝,事后报总管备案。 同时将发表用户记录以让管理员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处理。</FONT></P>
<P><FONT size=3>(6)诋毁本会声誉的文章。视情节严重,版主可以考虑删除主题,封杀ID,如有疑义,可以向[长安车友会]管理团队反映。<BR>2.非主题贴 <BR>(1)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 <BR>(2)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 <BR>对以上非主题贴,应当及时转移至相关版面,无相关版面的转移至灌水版,或予以删除。 <BR>3.灌水贴 <BR>(1)发在原创版面的转载文章; <BR>(2)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三篇的文章; <BR>(3)各版面每天超过十篇的文章; <BR>(4)发在二个(含)以上版面或同一版面的重复文章; <BR>(5)他人已发过的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BR>(6)空洞、无实际意义、质量极其低下的所谓文章; <BR>对以上灌水贴,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转移至灌水版。 <BR>4.垃圾贴 <BR>(1)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的文章; <BR>(2)排版混乱、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 <BR>(3)图象不能显示或显示过慢的文章;(图象主要是从别站引用经多人反应无法打开) <BR>(4)主要内容为显示网址的文章;</FONT></P>
<P><FONT size=3>(5)标题及内容同时出现群号等类似内容的文章;</FONT></P>
<P><FONT size=3>(6)试发贴; <BR>(7)空贴。 </FONT></P>
<P><FONT size=3>对以上严禁贴、非主题帖、灌水帖、垃圾帖,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对发布或转移于“灌水”版的非主题帖、灌水贴,按“闲话灌水”版的规定办理。<BR>①移帖要求:凡发现与本版内容不符,且适合放在其它版块的贴子,要及时转移贴子,简要说明移贴理由,同时选择短讯通知用户。<BR>②删帖要求:凡发现涉及政治敏感内容、色情、及与[长安车友会]论坛要求相悖的帖子,要及时删除,删帖时简要说明理由,按扣分标准适当扣分,不用通知用户。<BR>③扣分标准:一般违规帖子可以按论坛设定的默认分值扣分;特别严重的违规帖子,可以适当提高扣分分值,但最高不宜超过30分。对情节严重的用户,版主可向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BR>论坛的所有版主随时保持巡坛状态,负责论坛的信息安全工作。注意把握好“能锁不移、能移不删”的原则,凡是非法帖子,做到有帖必删,惩前毖后。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BR></FONT></P>
<P><FONT size=3>禁止发言</FONT></P>
<P><FONT size=3>版主禁止用户发言必须给一限定期限。每次做出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的处罚后,必须发帖加以说明并短信息告知相关当事人。</FONT></P>

风随一切 发表于 2006-11-15 13:06:49

支持!支持!!

笑傲江湖 发表于 2006-11-15 21:55:01

给老子的,东西多也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06-11-15 22:38:21

不错!看来自己还要多努力!

风里密码 发表于 2006-12-26 19:08:09

看嘛。我就是个反面教材哟!大家切记切记。

老杨 发表于 2007-3-9 23:24:05

:lol :lol

一品男人 发表于 2007-3-12 22:49:52

:L 学习了,我会努力的.

痞子 发表于 2007-3-14 14:48:32

盛读十年书啊    我会努力搞好我的分会    如果我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平

挡风玻璃 发表于 2007-3-26 20:35:26

我是长安公司一名员工,对长安的新车,新发动机很了解,参与过新品车开发的实验,我看到其他版块上面所以说的问题我都很清楚,作为一个长安的员工,有些汽车的毛病我可以象你们作些很有必要的解释,能否给你个类似职称的东西或者类似技术顾问头衔。请回话,谢谢!

不会修车 发表于 2007-3-26 20:49:44

『长安新车』 版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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