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修车 发表于 2007-5-14 21:58:01

关于删除 liqq ID的处理!

<P>liqq&nbsp;&nbsp; 连续重复发表同一帖子在不同版块内。现在删除该ID以示惩罚!</P>

笑傲江湖 发表于 2007-5-14 22:01:47

不能重复发帖,这种行为该删,论坛是大家的,不要有意的灌水

不会修车 发表于 2007-5-14 22:01:51

重大黑幕——购长安子星上不了牌

<DIV style="FONT-SIZE: 13px">我5月11日在郑州新纪元长安4S店购买了一辆长安之星SC6371R1K,出店后在加油站加油时发现右中门有一处陈旧划痕,且左前轮轮毂变形(旧伤),轮胎侧面有损伤,回店处理。老板承认右中门有一处陈旧划痕,但只给补漆,且补的烤漆,颜色不一致;轮毂与轮胎只同意换一样。 今天去挂牌,车管所不给办,原因为合格证所标颜色与实车不符合。合格证所标颜色为闪光珍珠白,但实车前后保险杠及车身装饰板为银色。 车管所交警告诉我,所有长安子星要想挂牌,车主必须签一个决不转让过户的保证,如不签,决不给办证。问题原因在于长安之星很多积压车厂家换外观后改个名字出售,但不舍得花钱改合格证。 车管所交警愿意出证明给我,让我退车,或找315投诉。 怎么办?</DIV>
<DIV style="FONT-SIZE: 13px">&nbsp;</DIV>
<DIV style="FONT-SIZE: 13px">&nbsp;</DIV>
<DIV style="FONT-SIZE: 13px">以上是该ID连续发表N次的帖子。对于此事,我建议找长安投诉,或者投诉315。以寻求得到合理解决。本论坛并非不允许此类帖发表,但是连续重复发表N次,且劝解不听,只有对该ID做出处理</DIV>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07-5-14 22:02:13

:victory:

あ随缘ぁ 发表于 2007-5-14 22:02:45

同意!

哪儿跑 发表于 2007-5-14 22:06:06

由于网络问题,我之前也有发重的帖子,发现后,自己立刻就删了。自觉吧:lol :lol

不会修车 发表于 2007-5-14 22:11:17

网络延迟重复两次、三次都可以理解,并且可以很快就进行合并或者删除处理,但是该ID连续重复发表该帖子N次,不下10次,已属恶意!

快乐七喜红奔奔 发表于 2007-5-14 22:21:30

:victory:

骑下线羚羊的蛙 发表于 2007-5-14 22:39:57

哎~~~坏人啊

奔五 发表于 2007-5-14 22:43:31

支持!!!<IMG alt="" src="http://www.carkin.net/images/smilies/victorys.gif" border=0 smilieid="14"> <IMG alt="" src="http://www.carkin.net/images/smilies/victorys.gif" border=0 smilieid="14"> <IMG alt="" src="http://www.carkin.net/images/smilies/victorys.gif" border=0 smilieid="14">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删除 liqq ID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