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网络 发表于 2013-3-18 12:03:13

事实告诉我们,轮奸要上第一个!呵呵,哥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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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

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是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关系,所以不构成轮奸罪,只是

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记住啊,轮奸要第

一个上!


铜锈 发表于 2013-3-18 13:00:26



一个上!

竹影清风 发表于 2013-3-18 16:13:28

{:soso_e113:}对!要第一个上!记得一定要第一个上!第一个就不是轮奸了,是强奸。记得!第一个!第一个上!

川达竹 发表于 2013-3-18 17:44:51

这些律师真牛

ヤ醉清风ヤ 发表于 2013-3-18 18:11:05

{:soso_e128:}

liuhuan 发表于 2013-3-18 23:48:30

人家靠的是爹

越野星星 发表于 2013-3-19 06:55:12

又一个笑话出世了,有个当官的爹就是好

聪明笨蛋 发表于 2013-3-19 19:55:38

{:soso_e113:}

追求 发表于 2013-3-29 15:19:05

应该把这些败类卡卡

369383610 发表于 2013-3-29 17:00:38

记住了,一定要第一个,不然会后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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